2014年上半年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讲提纲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4-05-30 | 918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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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014年6月上旬开始,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0791-12340),继续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一、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一)群众反腐倡廉信心增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大力推进清廉抚州建设,《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江西日报》对抚州市公务消费监督、节日廉情监督、作风效能预警、工程领域监管、查办案件等多项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我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在2013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中,我市综合评价成绩上半年位居全省第二、下半年位居全省第一。        (二)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各地、各部门全面推行节日廉情常态化监督、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坚决整治“四风”问题;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70余个检查组,对落实“八项规定”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了3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58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15次对32起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三)积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建立重点企业特派员制度,制定《抚州市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抚州市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积极开展“走百企,访百商,解百难,释百疑”活动;市、县(区)两级13个行政服务中心439个窗口单位实行办事公开、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安装即时服务评价器,方便办事群众监督;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共衔接国务院和省政府取消和调整项目117项,并全部纳入网上审批系统进行办理。
    (四)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迅速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社会救助资金、扶贫移民资金、教育投入资金、农业(含农业开发)资金、社保(含就业)资金、林业资金等六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已发现问题48个,上交(收缴)财政的违规资金将近1.2亿元。
     (五)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619件,立案182件,结案15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6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人,严肃查处了南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廖晓昌,市农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金华,南丰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张小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华,南丰县人大副主任李善勤等一批大要案,有的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声势和有力震慑。
     (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述廉受评、新任县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和科(股)级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三项制度;建立党风政风驻点巡查制度,成立11支党风廉政巡查队,采取发布巡查公告、受理群众举报、进行个别访谈等方式,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驻点巡查。
     (七)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注重在“三大战役”主战场、业务工作争先创优中成绩突出的部门、乡镇和改革发展稳定一线中选人用人;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常委会票决制,在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中开展风气测评。2013年以来,市委共受理选人用人问题举报26件,查核率100%,对考察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2名干部,取消了拟提拔对象资格,对7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或批评教育,较好地防止干部“带病上岗”。
     (八)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去年开展科以上干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科以下干部“红包”问题专项治理,2014年市、县(区)两级廉政账户共收到“红包”款1499笔371.31万元;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工作,全市99414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自查自纠。
      二、请您支持社会评价工作
     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希望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请您接到调查电话(0791-12340)后,积极配合接受电话访问,耐心听完电话提问,客观理性评价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