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下半年抚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讲提纲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4-10-31 | 991 次浏览 | 分享到:
    从2014年11月上旬开始,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将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0791-12340、0791-86312345),继续对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民意调查。
      一、我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一)反腐倡廉信心进一步增强。市委、市政府切实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以上率下、压力传导、纪实考核,大力推进清廉抚州建设,《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和《江西日报》对抚州市公务消费监督、节日廉情监督、作风效能预警、工程领域监管、查办案件等多项工作进行了重点报道,我市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信心进一步增强。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中,我市综合评价成绩2013年下半年和2014年上半年连续2次位居全省第一。
    (二)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巩固。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采取“督办整改、一事一销”方式,力促“四风”问题解决;制定出台《抚州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抚州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抚州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用细化的执行条款保证了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落实;继续推行节日廉情常态化监督、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作风效能预警等行之有效的举措,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严肃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今年以来,全市“三公消费”下降24.7%,其中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5.7%,出国(境)费用下降60.6%,公务用车费用下降23.2%;共查处14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对22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51次对141起典型案件进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巩固和扩大了作风建设成果。
    (三)惩防腐败力度进一步加大。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40件,居全省前列,同比增长21%,其中县级干部11人、同比增长57.1%,乡科级干部144件、同比增长60%,处分699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严肃查处了南丰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廖晓昌,市农业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许金华,南丰县政协副主席、统战部长张小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华,南丰县人大副主任李善勤等一批大要案,在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声势和有力震慑。大力推进廉文化建设,成立全国第一个主题廉政党校;在全市10条战线开展百名廉政模范评选活动,举办“清风苑杯”廉政诗歌散文大赛、“青春倡廉·清廉抚州”原创微电影大赛,开展非公企业中“十百千”(十企建点、百企倡廉、千企环评)系列倡廉活动,汇聚反腐倡廉正能量。推行县级党政主要领导述廉受评、新任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公示和科(股)级重点岗位定期轮岗交流等三项制度;建立党风政风驻点巡查制度,成立11支党风廉政巡查队,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廉政制度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驻点巡查。
    (四)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对省委巡视组反馈、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工作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迅速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落实到位。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对社会救助资金、扶贫移民资金、教育投入资金、农业(含农业开发)资金、社保(含就业)资金、林业资金等六项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1325个,责令整改问题1048个,实际解决问题1027个;调查处理277件,给予党纪政纪处理96人、其他处理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涉及县级干部3人、科级干部59人,收缴违纪违规资金1. 42亿元,原渠道归还财政资金2.2亿元。建立重点企业特派员制度,制定《抚州市涉企检查若干规定》、《抚州市影响行政效能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积极开展“走百企,访百商,解百难,释百疑”活动,严肃查处小鬼难缠、吃拿卡要等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
    二、请您支持社会评价工作
   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希望您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请您接到调查电话(0791-12340、0791-86312345等号码)后,积极配合接受电话访问,耐心听完电话提问,客观理性评价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