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扎实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的决议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 2013-06-25 | 109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3年6月21日全国工商联十一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一届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要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的重要举措,广泛深入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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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是党执政的重要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是把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的具体实践,是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凝聚强大力量的必然要求,是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有效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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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提出,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以“民营企业家与中国梦”为主题,以增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为主要内容,以促进“两个健康”为目标,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更好地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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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始终突出活动的实践特色,既努力化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上的困惑,又推动营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出现“两张皮”。要坚持突出重点和突破难点,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抓住难点,充分依托基层组织开展活动。要坚持既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又使自选动作有特色,把教育实践活动与当前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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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各级工商联要进一步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活动作为今年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承担起组织领导活动开展的政治责任。各级工商联主要领导是开展这项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在活动的每个环节每个阶段都要及时主动汇报,切实加强对活动的具体指导和分类指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各级工商联机关要同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促进机关干部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共同接受教育、共同参加实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密切保持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联系,努力提升做好群众工作和促进“两个健康”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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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号召,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参加专题学习培训,增进对党情国情世情的了解;积极参加“中国梦”学习讨论,结合创业经历忆成长、讲贡献、话梦想;积极参与政企沟通交流,把握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机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要通过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增强信念、信任、信心,发扬劳动创造精神和创业精神,推动企业科学发展,自觉回馈社会、造福人民,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特别是各级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副会长、常委、执委和各类商会会长,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发挥示范作用、骨干作用,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更加注重帮扶产业链上的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影响带动更多的企业家自觉把个人奋斗融入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在与祖国和时代共同进步的过程中共享人生出彩、梦想成真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