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民营经济人士书画作品的通知
来源: | 作者:抚州市工商联 | 发布时间: 2021-04-01 | 1940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征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民营经济人士书画作品的通知


各县(区)工商联、市工商联五届执委会成员,各直属商会、各外埠抚州商会: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和新时代赣商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市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决定开展全市民营经济人士书画作品展示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作品主题

以庆祝建党100周年——“铭党恩·奋进新征程”为主题,展现优秀企业家精神和新时代赣商精神。 

二、征集对象

全市民营经济人士、全国抚商、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全市商会组织工作人员。

三、作品规格要求                  

1.美术作品:包括国画、油画、水彩画、素描、版画等;国画尺寸不超过4尺整张,油画、水彩画尺寸不超过宽1米、高1.5米;以竖式为主。

2.书法作品:书体不限(草书、篆书须附有释文),作品规格不高于4尺整张;篆刻作品不少于8方。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作品名称、作者姓名、单位标签。

四、作品征集时间

请各县(区)工商联、商会将征集到的书画作品和民营经济人士将自行创作的书画作品于5月15日前送至市工商联办公室(抚州市竹山路城市规划展示馆12楼1220室,联系人:曾进辉、章赟0794-8282830,邮编:344000)。

五、征集作品事项

1.各县(区)工商联、直属商会按照书画任务表(见附件)负责征集选送美术、书法作品。

2.征集作品选送市工商联不予退还,市工商联将优秀作品向省工商联推荐。

3.市工商联邀请专家进行评审,对作品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个,并颁发获奖证书和收藏证书。对组织单位评选出若干个优秀组织奖,并颁发奖牌。

4.市工商联将征集作品在市行政中心进行展出。将作品扫描成图片,在市工商联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平台对外展示。

 请各单位、民营经济代表人士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及时高质地完成工作任务。


  抚州市工商联

                    2021年3月29日